談小學介紹信

  有家長問:「小學介紹信是否重要?」

  我的答案簡單而直接:「重要與否,與誰寫和何時寄出有關,內容反而是其次。」

  家長說:「不明白!」

  我給家長講了兩個真實個案,證明我的看法。

  話說有一位教師,在一所頗出名的男校任教,他有個女兒,正想投考男校隔鄰的女校。教師和太太商量,決定除了替女兒報名參加小學面試,還親身走入校長室,請校長替他寫封介紹信。

  家長聽到這裏,緊張地問我:「校長肯寫嗎?」

  「肯,不過校長不肯自己寫,他叫教師代寫。」

  「為甚麼他不親自操刀?」家長詫異地問。

  「理由至為簡單,一來他日理萬機,沒有時間寫這些私人信件,二來他不知道教師的女兒是怎樣的孩子,所以最佳莫如由父親執筆。」我答。

    「校長用了甚麼理由來介紹她?」

  「一個非常簡單的理由,proximity(近),因為女校鄰近教師的男校,對將來接送有幫助!」

  「就這麼簡單便成功取得一個學位?」家長嘡目結舌地望着我。

    「就是這麼簡單。這証明介紹信由誰寫比信的內容重要。

  另一個案指出何時寄出比誰寫更重要。

  話說有一位任教於九龍名校但住在香港的老師,希望兒子在香港某名校升讀小學。這老師竟然神通廣大到叫該香港名小學之校監寫了一封介紹信,推薦兒子在該校翌年入讀小一。

  老師十月收到校監之介紹信,立即寄出。誰知十一月自行分配學位放榜,他的兒子榜上無名,這時他才想到找我。聽畢他的「故事」,我只說了一句:「你寄信的月份不對!」

  他問:「應該幾時寄?十一月?一月?」

  「應該放榜前一個月寄,即五月,你試試五月寄多次,看看結果如何?」

  這老師按我所說在五月將介紹信副本再寄往名小學,結果兒子於六月尾「叩門」階段被該名校取錄。

  其實,所有介紹信都不應太早寄,因為校長太早沒有「收生權」,只有在五、六月校長接受家長「叩門」時,才有權收生!